广东恒盛佳陶瓷有限公司潮安分公司年产4万吨瓷泥生产项目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2020年12月27日,广东恒盛佳陶瓷有限公司潮安分公司在该公司会议室召开广东恒盛佳陶瓷有限公司潮安分公司年产4万吨瓷泥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广东恒盛佳陶瓷有限公司潮安分公司、潮州市润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3名。验收工作组由广东恒盛佳陶瓷有限公司潮安分公司、潮州市润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有关资料,形成验收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粦畔村八房社(地理位置坐标为:23°35'26.71"N,116°34'02.11"E)。项目占地面积14000m2,建筑面积12000m2,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及办公楼等。本项目为瓷泥生产项目,年产4万吨瓷泥。
二、工程变动情况
“广东恒盛佳陶瓷有限公司潮安分公司年产4万吨瓷泥生产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与环评文件及批复情况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中可回用于填方的部分回用于填方,不可回用的弃渣交由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回收利用。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泥料过筛后的铁渣、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泥料过筛后的铁渣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冉进权(个人经营)回收利用(铁渣原交由邱界春(个人经营)回收利用,合同到期后,与冉进权(个人经营)签订收购协议,由冉进权(个人经营)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果
建筑弃渣、铁渣、污泥在厂内的暂存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生活垃圾依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恒盛佳陶瓷有限公司潮安分公司年产4万吨瓷泥生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配套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目前,项目固体废物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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